版权保护魔怔化,索尼音乐居然起诉了公益网站

来源: 三易生活2023-08-20 06:50:01
  

时间是一条永不停息的河,没有什么能抵挡时间的侵蚀、从而万古长存,但总有人选择用文字、音乐、视频、图像来保存文明的痕迹。即便进入在互联网时代也是如此,同样有人尝试保存互联网上的内容,而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互联网档案馆(The Internet Archive)。作为互联网上最为知名的非营利性网站,它也是现阶段大家了解几十年前互联网世界最为有效的工具。

一个公益性质的计划往往都会显得人畜无害,但最近互联网档案馆却惹上了官司。日前有消息显示,索尼等唱片巨头联合起诉了互联网档案馆,称其在网上发布数千首老歌和录音,就相当于“批发盗窃”受版权保护的音乐。随后互联网档案馆发文回应称,目前正积极应诉,并希望能够得到网民的支持,以继续推进他们的Great 78项目。


(资料图片)

据悉,互联网档案馆是Brewster Kahle于1996年创立的数字图书馆,旨在通过收集和保存数字内容,来推动互联网相关信息的永久保存,其使命则是“普及所有知识”。目前互联网档案馆已经汇聚了过去二十余年间在网络上存在过的网站、音乐、图像、软件、视频,以及数百万本书籍的数字版,并且与维基百科一样都是永久性向公众免费开放。

而这一次被索尼等唱片巨头盯上的Great 78,则是互联网档案馆早在2006年就已发起的项目,由专业的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和音响工程师合作,数字化保存在虫胶(Shellac)材质上的78RPM唱片。后者则是二十世纪初主要的录音载体,由于虫胶唱片比黑胶唱片更重、更脆,所以也导致它很难被保存。简单来说,互联网档案馆的Great 78项目就与谷歌主导的书籍数字化项目Project Ocean一模一样。

那么问题就来了,索尼等公司为什么会盯上这个项目呢?根据互联网档案馆创始人Brewster Kahle发布的博客文章显示,他们保存录音的目的是用于教学和研究,而且这些78RPM唱片的访问量很低,每张唱片每月访问量可能就只有1个人,而且大部分唱片基本都无人问津。一个无人问津的“小透明”,为何会成为唱片巨头法律大棒的对象,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一行为挑动了他们关于版权的敏感神经。

虽然从个人角度出发,互联网档案馆确实是不求回报,并且由于物理材质的限制,虫胶材质的78RPM唱片必然会湮没在时光里。然而从这些唱片巨头的视角来看,互联网档案馆却是赤裸裸地侵犯版权。自互联网出现以来,音乐产业经历了从破碎到现在重建的过程,如今通过Spotify、QQ音乐、Apple Music等流媒体平台听音乐也成为了大多数消费者的选择。

索尼、环球等巨头其实同样也是音乐流媒体市场竞争的受益者,每年Spotify、腾讯音乐娱乐集团、网易云音乐、苹果等公司都要给他们缴纳不菲的版权费用,而且有相当多的音乐人借助这些流媒体平台将自己的音乐传播到全世界。现阶段唱片业和互联网行业已经探索出合作模式,但互联网档案馆显然不在唱片巨头的合作者范围之内,反而只能让后者想起二十年前不堪回首的过往。

要知道,一直到流媒体崛起前,哪怕有苹果的iTunes,唱片业其实也对互联网抱有敌意。毕竟互联网造成了唱片、磁带的衰落,进而造成收入下降,最终导致音乐人才凋零,这才是这个行业的主流声音。因为1999年的Napster是唱片业不堪回首的噩梦,这个网站提供了将音乐作品从当时流行的介质CD转化成MP3格式的能力,同时还支持用户上传、检索与下载这些音乐。

据公开资料显示,Napster在最高峰有着高达8000万的注册用户,这可是世纪之交的8000万用户,它几乎覆盖了当时的整个互联网世界。当时互联网和MP3的组合直接导致了唱片业的衰退,尽管苹果的iPod+iTunes生态让免费音乐的时代变成了数字专辑售卖,但这并没能很快挽回音乐行业的颓势,毕竟相比猖獗的盗版数字音乐,苹果在这一领域的影响当时还是太小了。

索尼等唱片公司用诉讼打倒了Napster,但音乐从CD或磁带这类传统介质转换到线上的数字化,已经成了不可逆转的潮流。甚至为了遏制盗版音乐,索尼居然还曾被曝出售卖的CD附带的XCP保护软件放任相关安全漏洞,为电脑病毒大开绿灯的情况。直到流媒体的出现,以及数字内容的版权保护在全球范围成为共识,唱片业才开始逐步复苏,直到2021年唱片产业的营收才追上1999年的水平。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互联网档案馆就扮演着当年Napster的角色,今天互联网档案馆能扫描78RPM唱片,明天就可能扫描黑胶唱片,后天搞不好就去上传磁带存储的音乐。尽管上述猜测大概率不会变成现实,但这或许就是索尼等唱片巨头担忧的事情。至于说互联网档案馆能不能赢得诉讼,答案其实是胜诉概率微乎其微。

因为就在今年春节,互联网档案馆因为开放140万册版权图书遭到了相关出版商的起诉,美国法院裁定该网站无权扫描图书。彼时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既然图书馆可以向读者出借馆藏实体书,无需向版权商再支付额外的费用,图书馆是否有权扫描馆藏实体书、然后以出借的方式将电子版交付给读者,且无需向版权商支付额外费用。

但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否定,分发书籍的电子版被认为需要出版商授权。那么同样作为出版物的唱片,自然也会遵循这一判例,所以后续虫胶唱片的听众可能就要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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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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