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昌平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因素,发挥勤廉文化以文化人、引领风气的作用,打造具有昌平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传递“既廉又勤”的价值取向。
(资料图)
“清白传家”荣恒
这句诗出自明代兵部尚书于谦的《咏煤炭》。见诗思行,一代名臣于谦正是用自己的立身行事,对诗义作了最好的诠释。自古以来,敬民爱民之旨,即为古人修身为政的归依。“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在中华大地上已传唱了两千年。历史上,昌平以其军事要枢地位,每每成为兵家必争之地。昌平人民因此饱经战乱,苦不堪言。为给昌平带来长久的平安富足,多少关心民瘼、与民休戚的苦干实干者,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文踪武迹。清代末年的荣恒就是其中一位。
光绪丙午本《昌平遗记》
荣恒,字心庄,四川铜梁人,具体生卒年不详,约生于咸丰初年,光绪六年(1880)初入仕途,曾先后任职顺义、通州、昌平、怀柔、涿州、房山等地。出牧昌平期间,他撰写了大量禀启文告,记录了很多有关昌平的政务民情。可惜1900年庚子之变,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焚掠昌平州府,大部分书稿被焚毁了。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卸任昌平近十年后,荣恒追忆昌平旧事,将保存下来的一部分呈文、告示、书信等旧牍汇编成册,在天津刻印出版,定名为《昌平遗记》。
《昌平遗记》有关巡阅民情的记载
《昌平遗记》是荣恒在昌平的为政笔记,记录下了清末昌平及周边地区的政务之艰、民生之隐,字里行间反映出荣恒作为一任地方官员,其勤政、担当、清廉的爱民情怀,也为研究近代北京地方历史留下了一份珍贵资料。
光绪二十年(1894)冬,荣恒调任昌平知州,这时京师北部正发生严重的灾荒,上任后他立即访情问苦,着重巡查昌平贫困山地,亲见“民间所食,大半杏叶,略拌杂粮充饥,而其中冻饿死者,不乏其人”,荣恒深感痛心,回到州署衙门后,“难安寝席”。这些虽然是天灾造成的,但荣恒认为“守令为亲民之官”,百姓受苦“皆地方官之过”,自己肩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清末昌平北部山区图
为了“救得一命是一命,救活一天是一天”,他捐私俸、散公储、制棉衣、广布施,但仅仅靠这点捐献和库存的银两是远远不够的,经调查统计,昌平东、北山地共有三十多个村庄急需救济,棉衣、银两缺口甚大。为此,他前后五次上书,将昌平州境受灾的严重实情向顺天府尹禀告,恳请统筹调拨钱粮衣物,尽快挽救那些冻饿病残、生命垂危的百姓。
光绪昌平州图
然而顺天府库空虚,对赈济申请也是“一议再议”。数九寒天,灾民身无御寒衣,锅碗盛树叶,蜷缩于柴扉草瓦之下,危在旦夕。经荣恒反复陈情,所幸一千两赈灾抚赏银和一千二百件棉衣先后拨付到位。他立即率人组织救济,核实“苦中尤苦之户”,对其优先发放,使“冻馁之民,暂时延命”。同时考虑到乡村患病“求医觅药甚是艰难”,又提前筹资,分派各药铺配制“回天再造丸、保赤万应散、观音膏、纯阳救苦丹、治咳治喘各药”,令州署各员,深入各村,查明“真正无衣无食与有病之人”,最终使大批“性命难保之老幼”得到救助,“大小十余村之多”的百姓得以越冬度荒。
荣恒有关秉承家训的记录
除救危扶困之外,在昌平州任职的约两年间,荣恒的善政还有很多,比如他重教劝学,改革课奖制度,将昌平州果税捐用于“燕平书院”的建设;他收养孤贫,查实“高瞎子等六十余口极贫无依之人”,革除孤贫银发放陋习,防止胥吏贪污克扣;为避伤农事,他力拒甘肃军队驻扎昌平田地场院,免除了昌平沙河屯及永安城附近兵勇驻扎之扰;当时昌平州辖区包括今黄花城、九渡河、沙峪一带,山路闭塞难行,他不辞辛苦,深入至昌平北部几十里或百余里的偏远乡村,并多有作为,深受百姓的爱戴。
燕平书院图
光绪二十二年(1896)后,荣恒离昌平而任怀柔、涿州、房山等州县职,前后历六地。虽为官多年,惠政颇多,然他自己却深陷极困,妻儿死亡,老父远在成都,也急需赡养。无奈之下,荣恒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向顺天府尹禀请“开缺”辞职。
康子之变后,江河日下,荣恒被重新起用,召至保定府供差,光绪三十年(1904)任大名府尹,光绪三十二年(1906)移调天津知府,也就是在天津任上,他刊印了《昌平遗记》。此后荣恒史无所踪,不见有关他的记载。
《重修昌平州署记》:“庚子之变,联军肆扰,昌平州署,付之一炬。”
荣恒一生为官清廉,他曾在《昌平遗记》中自言,为官半世“未敢有一事受人请托,颠倒是非,欺己欺人”者,未敢有一念肥私害民,玷污“祖宗清白传家之训”者,虽“官愈作愈穷”,以致“田无半亩,地无一陇”而未尝悔焉!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