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当日起算),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实名举报。
公司咨询电话:021-57427878,021-57420295
区住房保障部门监督电话:021-57417077
(转自:上海奉贤)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