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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记者从安徽省卫健委获悉,安徽省高度重视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村级巡诊服务和乡村两级派驻服务,到2025年,基本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
根据要求,承担村级巡诊服务和派驻服务的医疗机构要选派合格的医务人员,按规定的时间频次开展村级巡诊服务和乡村两级派驻服务,重点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并承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职责,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推广适宜技术。
对巡诊服务和派驻服务的人员,需“点对点”进行专业匹配,其中乡级派驻服务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确保派出人员是基层所需、基层能用。
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安排一所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派驻服务;对尚未按要求配齐公共卫生医师的卫生院,则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选派公共卫生医师开展乡级派驻服务。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乡村派驻服务人员原单位处方权,将其处方权调整至下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派出服务的医疗机构要保障参与巡诊派驻服务的医务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收入水平不降低,同等条件下连续在基层工作满三年的优先晋升职称、岗位聘任,鼓励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挂副职。(记者 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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