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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两个条例”)
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相继进行了公布
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6月28日上午10:00
楚雄州人大常委会
将在楚雄州公务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两个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进一步扩大“两个条例”的社会知晓面
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氛围
推进新制定法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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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达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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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丨刘思怡
编辑丨杨芬
审核丨符文华 章钊 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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