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不得自诩“最大”“最好”“第一”

来源: 三秦都市报2023-06-25 16:22:09
  


(资料图片)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宣传,维护民办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优化陕西省各类学校招生环境,陕西省教育厅就做好民办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发出通知明确:民办学校应确保自备案之日起,学校在各类载体上发布的任何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必须与陕西省教育厅备案一致,不得随意改变任何内容。这是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要客观、真实、准确。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类型、办学内容应与学校办学许可证一致,不得擅自篡改;在印制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广告、刻制牌匾、刊(播)发媒体广告时不得使用简称,不得随意去掉校名中的“专修、培训、职业”等字样;不得宣传未经允许的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100%就业率”“高薪就业,一步到位”等用语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及学生就业前景等作虚假夸大宣传。

学校对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必须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需要在物价部门报备的,必须与备案标准一致。(记者 张彦刚)

关键词:

责任编辑:sdnew003

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