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内陆边境水域最长的省份,黑龙江省水域总面积达3498万亩,边境水域长2723公里,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现已发现鱼类105种,2022年渔业产值达147.9亿元,大水面渔业面积位居全国第二位。但一直以来,受渔业保险标的复杂、查勘理赔难度大、专业技术要求高、渔民保险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渔业养殖保险长期处于空白状态,渔业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风险敞口长期缺乏有效的保险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鼓励发展渔业保险”精神,推动我省淡水鱼养殖企业做大做强,黑龙江银保监局通过积极确定行业发展方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和强化研发流程督导等一系列工作举措,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全省渔业保险“零”的突破,为黑龙江渔业发展织密“安全网”。
调研为先 精准破冰
(资料图)
“以前养殖鱼苗是‘看天吃饭’,遇到暴雨大风糟糕天气,会造成不小损失。现在有了渔业保险,再也不用担心鱼死了,真是给我们吃了‘定心丸’啊。”签署了淡水鱼养殖保险投保书后,鹤岗市绥滨县天山泡渔场负责人刘运满开心地告诉记者。
人保财险鹤岗市分公司为绥滨县天山泡渔场签订淡水鱼养殖保险投保书
鹤岗市共有水域面积接近11万公顷,鱼类产量6276吨,渔业经济年总产值超过2亿元。针对渔业保险发展难题,鹤岗银保监分局赴绥滨县农业部门、寒地淡水鱼养殖中心等多个单位实地走访,从渔业环境、水产养殖、经营销售等方面了解实际、摸准难点,研究探讨规模化养殖、零散捕捞作业等不同渔业生产劳作方式面临的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反复研究保险匹配精准度,终于实现渔业保险在鹤岗市取得零突破,首批为包括天山泡渔场在内的58.8亩鱼塘、358人次渔民提供风险保障合计3941万元。
针对渔业保险破冰难题,我省金融监管部门坚持群众路线、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开展全面调研。黑龙江银保监局负责同志带队赴抚远市鲟鳇鱼繁育养殖有限公司、牡丹江宁安市兰岗镇牡丹村渔业养殖户等地实地走访,深入考察调研,就风险保障、防灾减损等方面倾听渔业各方主体的意见声音,准确了解渔业保险服务需求。与此同时,积极组织保险公司通过实地看察、宣传讲解、座谈交流和经营测算等方式,精准确定渔业保险服务方式,明确服务方向。
政策引领 协调联动
为加速推动渔业保险工作在我省落地,黑龙江银保监局在《关于推进2023年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大力发展渔业保险等工作要求,要求各银保监分局督导辖内保险机构提高认识,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资源,抢前抓早谋划,尽快推动渔业保险破题。
该局一方面指导重点地市联合多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发展、协同配合、政策支持三大工作举措;另一方面积极指导各地分局建立《渔业保险进展日督导台账》,每天督导保险机构在充分调研客户需求基础上研发保险产品,全程跟踪总、省公司审批流程,主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保险机构纷纷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任务到人,责任上肩,挂图作战。
针对长期在江河流域从事零散捕捞作业的渔民群体,鹤岗市保险机构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创新以团体承保形式,解决零散捕捞作业者面临的参保不便、费率较高的现实困难,为广大渔民编织风险保障网。
抚远市鲟鳇鱼繁育养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刚刚到手的保单
为了给渔业养殖保险发展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我省监管部门还积极指导牡丹江分局、鹤岗分局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分别开展金融政策宣导和《渔业保险发展成功破题 为水产养殖和捕捞作业编织保障网》《聚焦乡村振兴 助力渔业发展 牡丹江银保监分局高效助推全省渔业养殖保险落地》等主题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公众认知度。
因地制宜 全速推进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4月7日,全省首单渔业保险在牡丹江市落地,为渔业养殖户提供7.98万元风险保障。渔业保险破题后,黑龙江银保监局结合实际工作中掌握的大量一手资料,第一时间探索开展“复盘式”调查研究。通过复盘前期工作进展,发现虽然实现零的突破,但未充分满足渔业养殖户保险需求,渔业养殖保险仍存在起步晚、覆盖程度低、种类少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该局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发通知、跟踪监测、深入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渔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
保险机构深入渔业养殖户实地走访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4家保险机构相继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齐齐哈尔、黑河、鸡西、哈尔滨、鹤岗、双鸭山、伊春等11个市地落地商业性淡水鱼养殖保险,累计保障鱼类15种,提供风险保障2405万余元。其中,全省最大一单渔业保险落地大庆市,共承保27万亩,为养殖基地提供风险保障2270万元。
下一步,黑龙江银保监局将通过加强宣传、提升服务和争取政策等措施,继续推动渔业养殖保险深入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为龙江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积极贡献金融力量。
通讯员:蔡清清;记者:程瑶;摄影:程瑶;视频:程瑶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