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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收到一面题有“为侨解忧办实事 维护侨益暖人心”字样的锦旗,侨胞当事人对承办法官使用异步庭审平台审理纠纷、方便其诉讼表示感谢。
原来,2003年11月, 原告小兰(化名)经人介绍认识被告小军(化名),不久双方便办理结婚登记。2004年5月,俩人生育一女,现已成年。因婚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今年3月,小兰向明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盖洋法庭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小军取得联系。由于小兰人在欧洲无法到庭,且欧洲与中国存在时差,小军因工作性质常在晚上工作,参与诉讼存在诸多不便。为方便双方当事人参与庭审,在征得俩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使用异步庭审平台审理该案。
各当事人利用零碎时间在异步庭审平台中完成该案的法庭调查、异步举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经过异步审理后,承办法官展开调解。最终,小兰与小军达成调解协议,小军同意与小兰离婚,并支付婚生女大学期间生活和教育费60000元。
至此,该起跨国离婚纠纷案顺利审结。(伊世杰 张芊芊)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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