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直销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为告诫书原文:
规范直销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直销产品经销企业:
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营造稳定社会环境,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管局现就规范直销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直销活动,遵循诚实信用和守法崇德的原则,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直销员、经销商在经营中如实介绍、展示和推广产品,不得利用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对产品功效和质量作夸大或者虚假宣传的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严禁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不得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关联方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者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提高和完善消费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定退换货制度,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维权、合同违约等各种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聚集上访事件。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