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资管参公产品改造三年到期后,怎么办?方正证券旗下产品,刚刚探出一条新的道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9日,方正证券公告称,对于即将满3年到期的参公大集合产品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管计划,为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变更注册的申请,将该集合计划管理人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
自2019年8月首只券商资管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开始,从去年至今已经陆续有不少参公改造产品满3年有效期面临“清盘”,对于这些产品目前有几种模式,产品管理人有公募牌照的直接转为公募基金。还有很多券商和券商资管来说,目前有的是进行延期,有延期到2023年底,有的则直接进行“清盘”,但对于延期到2023年底的产品,如果管理人届时未取得公募牌照,仍然面临“清盘”。
方正证券旗下参公改造的大集合产品,在管理人方正证券自身尚未具有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情况下,将产品变更注册为方正证券控股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旗下产品,保证了产品的延续运作,对于希望继续持有的投资人有了更合理的安排,也为面临“清盘”的券商资管公募化改造产品探出一个新方向。
管理人变更为子公司,同时管理费率大幅下降
方正证券表示,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产品为参照公募基金规范的券商大集合产品成立于2020年9月7日,根据相关指引及合同约定,存续期不超过三年,将于2023年9月7日到期。为了更好维护持有人利益,避免产品清盘,方正证券选择了向证监会申请变更注册,将金立方一年持有期产品的管理人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由方正富邦基金继续管理。
变更管理人的同时,方正证券表示,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本次变更将同步调低托管费率和原A类计划份额管理费率并取消业绩报酬。
公告显示,目前金立方一年持有期产品存量C类份额的管理费率为0.6%,A类份额的管理费率为1.2%,并且还提取业绩报酬。根据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导向,为优化持有人体验,在本次管理人变更的同时,金立方原份额管理费率统一为0.6%,同时托管费费率由0.25%/年调整到0.2%/年,并且取消业绩报酬计提。
根据产品名称和份额类别设置变化,产品名称由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方正富邦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而份额设置方面,原A类计划份额调整为D类基金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不设置最短持有期限;原C类计划份额调整为E类基金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保留一年最短持有期限设置。
新设A类基金份额,每个交易日开放申购,新A类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新A类基金份额不能赎回;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新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新A类基金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限的限制。
管理人变更后,基金经理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公告显示,产品的拟任基金经理为方正富邦基金的乔培涛。公开资料显示,他本硕都毕业于清华大学,有着15年行业研究经验,6年投资经验,曾任长盛基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其管理的方正富邦新兴成长混合A,今年以来,截至8月18日,投资收益4.72%,排名位于同类产品前10%。
目前参公产品到期后,产品将面临到期清算,或者申请延期
2019年8月,券商资管大集合产品开启公募化改造。Wind统计显示,公募化转型的大集合产品已超过200只,而根据相关要求,在参公改造三年期届满后,若资管产品管理人仍未获得公募基金牌照,产品将面临到期清算,或者申请延期。
不少公募化改造产品在到期后,选择了申请延期,比如延期到2023年底,但等延期期限到了之后,如果未能获得公募牌照,仍将面临“清盘”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中信证券、广发资管、光证资管、中金公司等多家公司都有参公改造的大集合产品面临同样的问题。不过,其都选择了延期的方案。
中信证券作为“券商一哥”,今年设立了中信证券资管公司,不过中信证券资管公司目前尚未获得公募牌照。公募化改造的中信证券卓越成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本2023年6月到期,为更好服务投资者,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产品延长存续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也有产品在到期后选择清盘。某中部券商资管人士表示,产品延期时,需要券商或券商资管按照单个产品单个申报的原则进行报备,能否成功延期还有不确定性,在他看来,有的产品规模太小,可能会选择清盘。
事实上,今年以来就已经有多家券商资管的参公产品选择了到期终止。如今年8月14日,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100%通过终止运作的表决。该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截至今年二季度,其资产净值为238万多元。
上述券商资管人士告诉记者,如果金立方产品探索出新的先例,那么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好产品通过变更管理人的方式存续下去。
来源:中国基金报 刘明 莫琳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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