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原题:境外媒体质疑?官方回应来了!——国家安全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二)
近期,个别境外媒体对《反间谍法》表达“担忧”甚至恶意抹黑,对此有什么需要回应的?
《反间谍法》修订出台后,境内外舆论都比较关注,绝大多数意见是支持修法,认为间谍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境外媒体对我修订《反间谍法》表示“担忧”,渲染会影响投资营商环境,有的甚至是恶意曲解,攻击抹黑我正常立法活动。对此,想强调以下四点:
——加强反间谍工作,维护本国国家安全,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以立法形式防范打击间谍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家都有类似法律规定。
——修订《反间谍法》,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需要。这次修订《反间谍法》,目的是防范、制止、惩治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的各种间谍违法犯罪活动,不针对在华合法经营、投资、从业的公司及其人员。《反间谍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我国反间谍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的原则,这鲜明体现了我国反间谍工作的正义性。有的境外媒体将我依法调查处理间谍活动,与国家、企业、人员之间正常交流合作挂钩,是对《反间谍法》的误读。
——《反间谍法》的规定公开透明、清楚明确。《反间谍法》对反间谍工作原则、间谍行为定义、调查处置的条件和程序、法律保障监督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有的境外媒体关注“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的界定问题。首先,这一界定的前提是非法行为,对于遵守中国法律、提供正常商业服务的公司及其人员,并不受本条约束。其次,这一界定指明了非法行为和合法行为的界限,便于社会知晓,增强了公司及其人员在华合法开展业务的确定性。再次,这一界定是各国立法普遍做法。多数国家将获取、收集、复制、泄露、提供有损国家安全或者利益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物品、商业秘密等行为,均作为间谍行为。
——中国是法治国家,执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反间谍法》明确要求“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治原则,充分体现了惩治间谍行为和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对于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执法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调查处理;对于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予以保护。
栏目主编:秦红、顾万全、张武、赵翰露
文字编辑:宋慧
本文作者:“国家安全部”公号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