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公开宣判,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付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各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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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猎画眉鸟流入花鸟市场
贾某现年25岁,家住湖南省保靖县,这里重山叠峰,森林绵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给画眉鸟提供了良好的繁衍生息条件。住在大山里的贾某从小就喜欢抓鸟玩鸟,偶尔在网上发几个关于画眉鸟的视频,视频一发立刻引来许多人围观,还有人私下联系他想要买鸟。贾某没想到山前屋后随处可见的画眉鸟居然如此值钱,一只品相良好的画眉鸟能卖到两三千元,他动起了卖画眉鸟发财的心思。
2021年7月,贾某在家附近的山上放好捕鸟器、支起捕鸟网,先后抓了20多只画眉鸟。可自己捕猎太累了,且数量太少,他决定到别处收鸟。后来,贾某结识了付某等湘西地区的捕鸟人,开始向他们大量收购画眉鸟。
从2022年10月起,付某将捕猎的画眉鸟卖给贾某,每只40元。据付某交代,他那个圈子里的人都知道画眉鸟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有了稳定的“货源”,贾某开始筹谋如何“出货”。贾某知道邮政快递不允许寄送活体动物,于是找到古丈县某快递站点个体经营者李某。因贾某经常在他这里寄送农家土特产品,抹不开面子的李某想着能接单赚钱,就答应帮贾某寄送画眉鸟。
为招揽更多买家,贾某利用多个短视频平台进行展示宣传,并在微信朋友圈将画眉鸟编号介绍予以售卖。在众多买家里,就有不少来自江苏南通的养鸟人士。来自山东的梁某是贾某的“大买家”,梁某知道画眉鸟是花鸟市场上的“抢手货”,前后从贾某处买了200多只。
2022年9月,南通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个花鸟市场店主在网上购买画眉鸟,顺藤摸瓜发现卖家就是贾某。11月16日,公安机关分别从贾某家中、汽车后备厢内查扣画眉鸟58只、46只,经鉴定均为噪鹛科画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至此,以贾某为中心,一个围绕画眉鸟捕猎、收购、贩卖、运输的珍贵野生动物交易链逐渐清晰。2022年11月到2023年2月,公安机关共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12名犯罪嫌疑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
检察官走访案发地
因案情重大,案件类型新颖,公安机关邀请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涉案人员的电子证据,为后续全链条打击犯罪奠定基础。
办案组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贾某等人的行为不但涉嫌刑事违法犯罪,也危害生物多样性,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初步确立了“刑事打击+生态修复”的办案方向。
2022年12月23日、今年3月2日,贾某和付某、梁某、李某分别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崇川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初步查明,贾某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通过自己捕捉及向他人收购等方式获得画眉鸟共1200余只,在微信群、朋友圈售卖,采取快递邮寄、货车带货等方式将画眉鸟销往山东、河南及江苏等地。
如何客观公正评估这起案件涉案金额、法律意义及社会价值?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决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得出科学结论。
3月19日至24日,办案组成员会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林业专家,来到案发地湖南省保靖县开展走访调查。
4月初,根据案件事实和走访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崇川区检察院依法委托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对该案非法猎捕、买卖、运输画眉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修复方案及费用进行了评估。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出具书面评估意见,每只画眉鸟价值5000元。经核算,涉案画眉鸟价值共计600余万元。
据此,该院确定公益损害赔偿方案并征集生态修复意见,与贾某等人(包括另案处理人员)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截至目前,各侵权人缴纳生态修复金等费用共计40余万元。截至目前,涉案的画眉鸟已被公安机关委托当地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收容救助及放生。5月8日,崇川区检察院对贾某等人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
爱鸟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
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这天,贾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庭审理。因为案件涉及专业性,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检察院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作专业性说明。法庭上,贾某的辩护人对画眉鸟司法鉴定采用的方法提出了质疑。鉴定人对此一一作了解释和说明。
“我们国家很大,南通没有野生画眉鸟,湘西却很常见。我认为,贾某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不大。”贾某辩护人认为,应当对贾某从轻处理。
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的行为,对画眉鸟物种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体现在哪里?专家辅助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副教授刘昌景在法庭上进行了详细阐述:在画眉鸟的繁殖季节进行大量盗猎盗捕,会对画眉鸟种群繁衍造成很大危害;深入画眉鸟的野外栖息地进行盗猎活动,还很可能连带破坏栖息地的环境以及伤害其他鸟类;画眉鸟处于食物链、食物网之中,数量缺失会造成生态系统负反馈,影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涉案画眉鸟种属、数量、价值认定进行阐释说明,同时从行为手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对野生动物的认知程度等,结合4名被告人分别具有的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提出量刑建议。
“今天是第30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接受审判,希望4名被告人能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今后能够尊重自然,保护野生动物,切勿为了一己之私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公诉人指出,希望通过该案的公开审理,让广大群众尤其是爱动物人士,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知晓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政策,唤醒全社会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最终当庭宣判。据了解,根据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检察机关将在近期对其他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或作相应处理。
通讯员 葛明亮 周末 王颖利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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