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4月10日,我省正式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范围为省辖黄河流域河流两侧现状岸线向陆地延伸1公里以及10公里内工业园区。包括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排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排干等所有向水里排污的“口子”都纳入排查整治对象。
“我们从沿黄8市(示范区)抽调了96名执法人员,组成32个现场组进行‘拉网式’排查。他们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解译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局长李国敏说。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生态环境部把推进黄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列为今年的重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莹说,水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要“站在水里看岸上”,把所有向黄河排污的口子一一查清,进一步推进入河污染物监测、开展排污口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0年以来,我省已先后组织开展4个轮次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问题发现率逐年大幅下降,整改完成率累计99.87%,黄河干流连续3年保持Ⅱ类水质。
按照排查方案,此次排污口人工徒步排查工作将在4月底完成,并于今年年底前高质量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80%溯源和30%整治工作任务。(记者 赵一帆)
关键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非商业周刊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在本网的新闻页面或BBS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3 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4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