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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近年来,昆明市全面开展绿色创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0个省级生态文明县、7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
昆明市建立“1+10”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实施十大专项攻坚战,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昆明市空气环境质量连续7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连续5年排名全国省会城市前五名,2020年、2022年空气优良率为100%。
昆明推动滇池环湖路临湖一侧大水大肥大药种植方式有序退出,截至目前,沿湖各区累计退出10904亩。
昆明市严把产业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深入开展“十年禁渔”,全面推进长江流域大保护工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逐步优化全市能源结构,清洁能源、新能源利用稳步发展,煤炭消费占比逐年下降。
昆明市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探索开展“碳惠春城”试点示范,围绕绿色低碳出行、节能低碳产品消费、绿色低碳生活、绿色低碳公益等领域,打造“碳惠春城”绿色低碳场景。快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产业体系,入列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2022年,全市累计回收各类生活性来源可再生物超过10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2.8%,提前完成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4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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